142、极南之地小魔域,阴阳尘上门求见【第一更,求月票!】-《从每日结算开始肝出个左道仙君》


    第(1/3)页

     book chapter list     温九一掏灵石,方启年笑容那叫一个灿烂,眼睛都快亮成灵石的样子。

    接过灵石之后,方启年想再为温九添酒,但发现温九压根就没动过身前酒杯,只得将酒壶放回去,“韩道友可知神陨山脉极南之地?”

    “方道友,有话请直说。”对于方启年的询问,不管是不是试探,温九都不想接话茬。

    灵石都花了。

    还要我回答你的问题?

    过分了吧。

    方启年笑道:“道友倒是个直来直去的急性子,行,那我就不卖关子了。

    其实你想寻的地方便在极南之地,那被称之为小魔域。世人只知极南之地盛产温文尔雅的妙龄女子,一个个长得都貌若天仙一般,可他们并不知道,与极南之地接壤之地并非凡俗,而是一個小魔域。”

    “小魔域?”

    一听魔域二字。

    温九也说不清。

    “道友还有想问的吗?”

    “道友,那韩某就先告辞了。”温九抱拳。

    温九语塞。

    他并非没用人血养过尸,并非没有杀过人,更不是没有吸过死后同门的血气,所以他又有什么资格痛恨方启年这种人?

    若到时候真动手杀了,兴许原因就只有一个——因为他强,所以他想。

    “道友还做这种生意?”

    那邪气百日蚀脏腑、千日毁人心、阴法不能阻、五行之术不可驱,纵然金丹真人,亦是得小心翼翼,否则金丹受蚀、法不再纯,一身金丹修为皆废。

    如此一来,倒也能多活些岁月,甚至有那么一丝机会觊觎金丹的可能。”

    温九注意到方启年言语到最后时产生的羡慕,是真是假不知道,但也让温九决定日后一定要离他远点,没什么事情绝对不来找方启年。

    难怪别人一看自己是养尸人就本能的忌惮三分,原来还有这一层原因。

    好在他也没什么需要问的了。

    “道友莫要说笑了,神绝千峰的手都伸不过去,我一个小小的筑基修士怎么能行呢?”

    方启年笑道:“那是自然,毕竟不管是养尸、还是养鬼的道友都有这方面的需求。我这人可能名声不好,但只要是朋友有需求,我一定会想方设法满足。

    “合作?”

    神绝千峰派去的修士、想进去一探究竟的修士,要么死在其中,要么生死不知,从此再无人见过。所以自那以后,神绝千峰便将那称之为魔域。

    方启年颔首,将温九送至门外。

    方启年似是注意到了温九别样的目光,讪笑道:“扯远了扯远了,道友若是想去,去了极南之地后继续一路往南即可,当眼前尽是腐木、人骨之时,小魔域便近了。

    方启年继续说道:“为何称之为小魔域,倒不是它是妖魔、真魔的栖息之地,其实在三百年前它也是神陨山脉的一部分,但突然有一天,真魔之气、阴邪之气,以及各式各样足矣让寻常练气修士瞬间毙命的邪物突然从地底涌出,将其五百里山川遮蔽,二三十万修士,近百万凡人尽皆化作血水,无一人生还。

    温九倒也不惊讶,凡人之中都有人口贩子,左道修士之中又怎么没有?

    做人苦,修行慢,纵然筑基也只有两三百载寿命,寻常左道修士莫说什么长生,金丹都无望,所以不如化作疯魔,不存一丝善念。

    对了,道友最好莫去他人那买,一旦出了事情,他们可没人替他们兜。”

    收敛心思,温九问道:“道友还有更详细一些的信息吗?”

    你们这么干,合该别人老是说旁门左道不得好死。

    “一个一个来,只要你有灵石,我便能帮你解决问题……如果不行,那肯定是你灵石不够。”

    痛恨人口贩子?

    四千灵石一个信息,他实在问不起。

    或许等金丹之后再遇到这种人会随手杀了。

    不过有一件事道友需要小心,洞府必须开辟在外,唯有修行才能入内。这句话就不收道友灵石了,毕竟你我二人,日后估计合作的地方还多着呢。”

    温九一怔。

    温九就觉得绝对不简单。

    温九起身抱拳。

    至于为何连神绝千峰都不敢将手伸到那去,其实不光是没有这个能力,还有一个就是故意为之。因为他们渐渐发现小魔域虽危险,虽可修行,但沾染其中邪气的修士,纵然是筑基,也会被逐渐走向疯魔。

    不过纵然如此,还是有不少特别邪门的邪修喜欢去小魔域修行,因为它虽邪、虽险,但终究是极佳的修行之地,失人心化疯魔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我有什么地方能和你合作的?

    方启年轻轻一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提了一句,“道友日后要人养尸的话,我这有的是,要多少有多少……而且可给一个友情价。”

    不过在温九走后,方启年依旧望着温九的背影,久久没有动静。

    对此,温九不想顺着话题往下说,因为他打心眼里还是春这些接受不了,不过倒也生不出嫉恶如仇的念头。

    似若有所思。

    至于原因。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