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速之客(第二更,求推荐!)-《民国大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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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你去画漫画?不,是连环画!”耿朝忠突然眼珠子一亮,想到了一个好点子。

    “对啊!我可以画画卖钱!”方志同的眼睛也亮了起来,不过他的眼神旋即又暗淡了下来,“不过我的画不值钱,人家画的都是西洋画或者传统字画,我这种画也就小孩子看罢了。”

    “你错了,画一幅两幅不值钱,但是如果是画一百幅一千幅呢?如果能用画画讲故事呢?”耿朝忠在一旁不停的循循善诱。

    “你说的不就是连环画吗?我知道,可是画出来给谁看?报纸版面那么贵,你知道连环画多占地方吗?”方志同没好气的说。

    这时候早就有了连环画,也就是传说中的小人书,不过画的大多是西游记三国演义这一类,原创性的内容很少。

    “你可以自己写故事画呀!”

    话一出口,耿朝忠才想起这事儿不容易,那时候的文化生活主要以看戏为主,当然现在电影也开始流行,不过现在的电影仍然是无声的,更何况价格极为昂贵,受众并不广泛。

    所以,通俗言情小说仍然是主流。一旦有什么新小说出来,那是绝对的受欢迎。但是从24年开始,也就张恨水的《春明外史》和《金粉世家》成为大火之作,其余小说也都基本折戟沉沙,这条路也并不好走。

    看着耿朝忠皱着眉头在那冥思苦想,方志同也有点感动,长这么大了,真心诚意为自己着想的,除了爹娘耿朝忠就是第三个了。可是,谁让自己这么不争气呢!想到这里方志同不由得捏紧了拳头。

    “你写文章怎么样?”

    耿朝忠开口问道,其实如果方志同文笔够好,自己完全可以把后世的一些比较传奇的故事说几个出来,让方志同写一部长篇小说也行,不过方志同摇了摇头,看来文笔好像也不咋样。

    想了半天,耿朝忠也想不出个所以然,终于放弃了思考。

    这时,方志同突然叹了口气,说:“哥,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

    耿朝忠精神一振,看来还是有人欣赏自己的,他连忙开口问:”哪里不普通了,你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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