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抵达奉天-《民国大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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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奉天格外热闹,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四处都是往来的客商和赶集的路人,一派繁荣景象。
看上去,比后世的街面上人口密度要大多了。
然而并不是,其实现在的奉天城并不大,与后世相比,只是一个人口大约40万的中等城市,甚至都远远比不上青岛的人口数量。
但是,此时的奉天,却是一座极为重要的工业重镇,是中东铁路与关内外铁路、安奉铁路、奉海铁路4路会合的交通枢纽,控扼整个东北的局势。
加上其作为省会城市的政治优势,奉天城成为奉天省(辽宁省)的最大经贸城市、经济中心和交通中心。工业企业的设立,使得大批农村人口及移民人口涌入奉天——几乎每一年,都有近万的人流涌入奉天。
耿朝忠像一个刚刚进城的东北老农民一样,抄着袖筒,弓着背,慢吞吞的来到了一处路边摊,略显生疏的要了一碗混沌,一边细嚼慢咽,一边留意着身边的动静,观察着周围的各种细节,以期能尽快融入。
旁边有一间马家烧麦馆,几个戴着白色瓜皮帽的精壮汉子从烧麦馆里走出来,腰间鼓鼓囊囊,明显揣着家伙,看样子,并不像是想要避讳别人眼光。
相反,他们还偶尔假装无意的撩撩衫子,故意露出腰间的家伙什,显然,这是在故意耀武扬威了。
看来,这几个人应该是当地的回民武装。
这所老宅位于奉天的东郊,附近有一所回民巷,住着大约两千多人的回民,回民民风彪悍,又极为抱团,一般少有人惹。再加上对方又有武器,那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果然,周围的民众纷纷加快了脚步,四散远避,看样子已经是久受其害了。
那几个人哈哈一笑,迈开步子直直的冲着馄沌摊走过来,那摊主是个老头,见势不妙,早早就躲了开去。
其中一人啐了一口痰,不偏不倚的正好落在一个食客的碗里,那食客是个十八九岁的青年汉子,登时大怒,刚刚站起来,旁边早有人一把拉住,说道:
“回民,惹不起,小伙子别置气,赶紧走!”
那小伙子也是一时气血上涌,被人一劝,顿时反应过来,一声不吭的转身就走,那几个精壮回民不屑的哈哈一笑,站在那里,不走也不说话,其余的人一看,这明显是踢场子来的了。
转眼之间,本来有七八个人的馄沌摊子,顿时走的一干二净。
不对,也不算一干二净,至少还有一个老农民蹲在那里,端着一个大碗,安静的吸溜着仅剩的混沌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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