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威尔-《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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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尔大笑,狐朋狗友也一起笑。

    从屠夫彭特这离开已是狼时,远处在伊耿高丘的红堡仍旧灯光点点,那里有国王,有王后。这里的烂泥街跳蚤窝也同样灯光点点,有怒骂欢笑,也有哭闹惨叫。

    他披着金袍子,感觉还算安全。应该吧?

    夏季已维持了7年,这么长的长夏,就他所知已是很少见。但便是如此这般的长夏,跳蚤窝里依然有为了丁点食物争夺不休的跳蚤。

    金袍子迟早会被一群疯子吃掉,他的小队长就曾抱怨过。

    “我们应该把跳蚤窝清空,把没有房子的难民全部抓住卖掉去做奴隶,去做妓女,去做他们该干的事情。要不就一起丢到黑水湾喂鱼,否则,天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会把我们切开吃了。”

    “我猜是饿的时候。”威尔记得自己如此回复。

    “哪有那么多粮食喂他们,就算喂,又能喂几天?而且,他们若是饱了,只会松开大腿,生出更多,每个都是城市的毒瘤。”

    而我们靠他们养活,威尔没能说出口。

    “你知道跳蚤窝里一个帐篷下能有多少人么?七神啊,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竟有三十多个,就在这么一大块地方,比我家羊圈的羊还多。”他用手示意了帐篷的大小。

    他回到自己的居所,这里阴暗,狭窄,但已经比跳蚤窝里好多了,至少这个窝里只有他一个。

    他脱掉当值的金袍子和皮甲,卸下长剑和匕首,扔开靴子,脱下长袍和内衣裤,取来清水冲洗。

    如果连续两天阴天,他就要祈求衣服不要太潮,他的换洗衣物并不多。

    他觉得,如果他不能从岗位中捞一些,他应该养不活自己;要是偶尔与狐朋狗友喝点酒,他要捞更多;如果要请洗衣妇照顾生活,那要更多更多;而要是传承姓氏族语,恐怕要做丧尽天良的事,但就算如此,也轮不到他来丧。

    他轻轻揉着衣物,昏暗之下,他不知道从衣物中揉出了什么,但衣物在手中揉捏,像极了他的命运,如垃圾一般。

    比武大赛第三日的正午后,开始预选赛的最后一次晋级,此时剩余一百二十九人,要在一个下午决出最后的七十人。

    根据大胡子裁判定下的规则,其中116人捉对对战,共58轮,剩下的13人轮空,若是58轮过后,胜者的58人全部能够进入决赛圈,则13人中需要挑出幸运者,由其在剩余人选中任意挑选竞争对手。

    若是胜者中无法参加决赛就需要主裁判及时通知临时裁判,取消其中一些捉对,从而对战双方全部轮空,直接晋级。

    轮空是常事,这也是司号官经常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公正的裁判官会考虑选手的实力,让富有战斗力的骑士轮空。

    最后一次晋级中,他看到了更多耳熟能详的纹章,有橙底扣满符文,中间一堆卵石的罗伊斯家族,代表兰尼斯特的金狮,代表艾林谷的新月雄鹰,代表王室的宝冠雄鹿,代表高庭的锦簇花团,代表心宿城的红心乌鸦,代表长弓厅的长弓箭簇,代表红垒的红色城堡,代表橡果厅的橡果,代表鸦巢堡的黑色乌鸦,代表佛索威家族的红绿苹果,代表亮水城的红狐狸,罗宛家族的金树,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了来至多恩的长枪贯日。

    在比武大会中,谁能与这些大家族一争雌雄呢?守护骑士只会打出白色纹章,但他们也一样来自各个大家族。

    司号官尽可能轮空这些大家族的选手,也尽可能避免这些大家族的选手在预选赛阶段相互搏杀。威尔无法判断这究竟是对贵族的优待还是对普通骑士的爱护,无人质疑。但司号官和裁判都讨厌神秘骑士。

    威尔在这里又看到了神秘骑士,小小的个头,精神不佳的战马,粗糙却又整齐无修饰的盔甲,歪歪斜斜红色狼头涂鸦。与之对战的另一侧的骑士,盾牌上的纹章是手持三叉戟的鱼人。盾牌被紧紧扣在左臂。

    他虽然是曼德勒,但他身形看起来像却像是个安柏。又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但意外地,他认为神秘骑士会赢得比赛。

    “神秘骑士对战来至白港的骑士,开战!”临时裁判看到白港骑士示意已做好准备,随即指示开战。

    “神秘骑士!”群众大声呼喊。

    神秘骑士高举长枪,策马而去。呼喊声将一切都淹没,威尔竟无法转头去看比赛,他示意旁边的金袍子兄弟一起将人潮快速赶下他们该在的区域。

    他不想错过两名骑士长枪相交的一瞬。但人潮向前汹涌,他只能侧身阻挡,让视线保持在骑士身上。

    他知道一定有他朋友邓肯那样的盗贼在制造混乱和拥挤,但他已无所谓,只想盯着场内,而不是潜在的毛贼。

    战马在赛场上奔腾。

    据威尔所知,赛场是花费重大精力打造,赛场里的每一寸土壤都用巨石块反复夯实,使之成为坚硬的路基,然后要在路基上铺设一层蓬松的沙土,不薄不厚,最后还要在沙土上一层层铺满松枝、草屑,让马蹄尽可能自由飞奔,也尽可能让骑士在跌下战马时不受伤。

    这是骑士驰骋的梦想之地,足以让世间任何骑士们骄傲和热血沸腾。

    曼德勒家的骑士像任何一名训练有素的骑士,稳稳持着长枪,向着小巧的神秘骑士而去。又是木屑纷飞,神秘骑士的长枪稳稳发力在对方的盾牌之上,白港骑士侧歪着身,战马失去平衡。优秀的骑士,这个时候会祈祷双脚可以正常脱离马镫,迅速远离奔腾的马匹。

    白港骑士背部重重落地,马儿很幸运倒在他的前方,没有挤压。

    白港骑士拒绝了侍从搀扶,快速起身站稳。

    他有权利争取步战。

    “取剑(sword)!”白港骑士大声呼喊。

    “来至白港的骑士申请步战!”

    步战往往最血腥,但观众喜闻乐见,威尔小时曾因血腥呕吐,破碎的脑袋苦恼了他很久。

    白港骑士全副武装,高大威猛,压制瘦小的神秘骑士,胜算很高。在预选赛最后的环节,若是他放神秘骑士进入决赛,一定会被人取笑。申请步战,是为捍卫他自己的荣誉,也是为了捍卫其他骑士的荣誉。

    此时,威尔彻底忘掉推攘的观众,眼睛如其他几千只眼睛一样,看着赛场。

    白港骑士立刻披剑上前。宛如战神。神秘骑士也抽剑相迎,剑又短又窄,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单手剑,让他看起来灵活许多。

    大骑士双手挥剑,横削竖砍,但被神秘骑士一一避开。

    威尔配合金袍子兄弟再次将越位的观众往回推。回头就见到白港的大骑士单腿已跪在地上,双手巨剑被甩得远远,神秘骑士用剑柄末狠狠袭击白港骑士后脑,这一击,让他摇摇欲坠。

    不会有奇迹发生了。再次敲击,白港骑士的头盔被击落,抛在了巨剑旁。

    大骑士满嘴鲜血,双手支撑身体,已经将脖子彻底暴露出来。这一刻他已经将生命彻底交到了神秘骑士手上。神秘骑士只要挥剑斩下,就可稳取胜场,他便是白港伯爵,七神也无法为他的宝贵生命主持公道。

    激烈的赛场上,人是没有理性的,哪怕是比武也不能这么大范围露出弱点,这几乎是在刺激敌人痛下杀手。

    神秘骑士没有痛下杀手,他一脚踹开大骑士,大骑士仰倒,可以明明白白看着神秘骑士,以及刺着脖颈的单手长剑。

    “我投降!”大骑士无奈呼喊,“二十个金龙足够赎回马匹盔甲和武器了!神秘骑士,祝你好运!”

    大骑士撇开了侍从的协助,好端端站了起来,留下自己的侍从收拾巨剑和头盔以及牵着受伤的战马。

    “神秘骑士!神秘骑士!”几千人一起呼喊。

    有多少年没有见到进入决赛圈的神秘骑士了?神秘骑士跃然上马,在竞技场上反复策马奔跑,举着长剑向观众欢呼致意。威尔大人羡慕着,但又得用尽力气,将冲撞的围观人群挤出要道。

    难道金袍子总管就没有其他方法阻止他们冲撞么?真是十足的蠢货。

    他担心暴徒抽出他的短剑,在混乱中制造谋杀和流血冲突。

    赛场欢呼持续,在临时裁判的大声压制之下,神秘骑士才走出赛场。所有人都想知道他的身份,但同时又想保护着身份不被其他方式拆穿。

    “神秘骑士!神秘骑士!”赛场已经被欢呼声覆盖。

    这是维护秩序最受累的一场。他也希望能承担决赛时的护卫工作,正脸看比赛看个过瘾,最好还能期待一个比国王更好的位置。

    太阳尚未落山,进入决赛圈的七十七名骑士已经确定。但他作为赛场执勤的工作已经结束,明天他要按照既定的工作,在城门,在城墙,在街头,来回巡逻,或者根据中队长或小队长的指派,去找这个贼或者那个强盗。临放工,他便得知了次日的工作,他被自己的小队长安排在决赛场外围负责防守和维护秩序的工作。这意味着,他无法看到任何精彩的比赛。

    好歹离决赛场够近。

    只要观众呼喊声够大,我也一样能够知道赛场的情况,能够第一时间知道谁输谁赢。或许,我还可以摘掉头盔消散一下夏日的暑气。大家的焦点都在赛场,没有人在意赛场外一个小小金袍子以什么方式让自己轻松。

    次日一早,他就到了自己应该在的位置。在这里,他只能眼看着贵族老爷、有钱人以及他们的子女仆人进场,眼看着御前重臣在金袍子兄弟的簇拥之下进场,眼看着大胖子国王驰马看着王后车架入场。

    在这些重要人物入场之后,他脱下自己的头盔,搂在胸前。其他金袍兄弟也放松了下来,要么下的赌注,要么侧耳听里面输赢。

    赛场的气氛在国王进入后逐渐开始热烈起来。

    赛场内虽然欢呼之声隆隆,但主持者依然可以声若洪钟,在嘈杂的赛场上,将自己的声音稳稳传到角落,传到他的耳中。

    一个个亮闪闪的名字,一次次的“开战”。

    他心中在默数骑士们长枪比赛对战回合的次数,最多的时候,他听到了主持人大声呼喊“第七枪,开战!”,也许是百花骑士,也许是兰尼斯特,也许是魔山,他没能听到第八枪开战,第七枪之后,然后就是观众的欢呼声。贵族老爷们的欢呼声同样热烈,与跳蚤窝里的也差不了多少。

    他听到一个个巨人般的名字“巴利斯坦”“兰尼斯特”“魔山”“勇武的加兰”“雄鹰”,一会他就听到一个呼声更高的称谓“神秘骑士”。

    赛场更加嘈杂,他听不到主持者的声音了,或许,大声呼喊早已经消耗了他的嗓子。他一定像我一样无奈。他试图听清何人与神秘骑士对战,但失败了,他不想返回金袍子兄弟那里,听他们的无聊赌注和预测。

    他换了个姿势,怀抱头盔,仰头望着天空,让耳朵对着那边的城墙,像个笔直的柱子向远方致敬。哄闹是国王和老爷们的,是骑士们的,不是金袍子的。他悲哀地想。

    没过多久,一个金袍字军官迅速从内城赛场窜出,他眼睛迅速扫过了一起聚头的金袍子,注视着抱着头盔遥视赛场,无悲无喜的威尔大人。

    跟着他出来的还有几名金袍子,他们抬着一具软踏踏的尸体,扔在了地上。威尔凑近,只见这尸体的胸口出现一个凹陷的大洞,仿佛对战双方的长枪都往他胸口钻,他的脸也有些红紫,鼓胀像个气球,血水喷得满脸满眼。

    威尔想不到人会有这种死法,实在太难看。

    这是个死在赛场的金袍子。

    聚头在一起的金袍子兄弟追身而起,过去帮忙,但他们什么忙也帮不了,这兄弟已经死透。

    “你过来,跟着我,到赛场主持秩序!”军官直接叫走威尔大人,“顶替他的位置,不要傻站着,不要惊吓马匹,最重要的,不要被马踩死!”

    威尔承认,再也没有比这一刻更高兴的时候了。

    他可以到决赛的赛场观战。

    虽没有从头看到尾,但足以看到最最精彩的地方,更重要的是,他的位置确实比国王还要好。他的位置就在赛场的正中,双方搏杀的地方。他已经毫不怀疑为何那个倒霉鬼会死在赛场了。

    他的任务很简单,指挥两边骑士的侍从,在他们一方受伤,快速将受伤的人员抬出赛场,指示侍从将他们的纹章旗帜插在合适的地方。

    这是个简单任务,只要不被马踩死。

    主持者几乎就在他的对面。现在他知道对方的嗓音有多么得浑厚。这个嗓音值得国王为他掏钱,值得在场的贵族老爷贵妇们听他进行荣誉介绍并按他的安排来调节战斗的节奏。

    “第三枪,开战!”纯白色的战甲的御林铁卫对战河湾地双团玫瑰团的次子加兰。看到旗帜,他无需听更多介绍。

    近距离感受双方战马踢踏的轰隆声,两匹战马也是千军万马。这个位置实在太好,他可以清晰看到双方几乎同时将长枪触到对方的盾牌上,长枪几乎同时碎裂。

    在旁边的侍从,快速将掉落的,较大的木块扔到一边,其他的侍从为骑士换上新的长枪。

    两名骑士在巨大的冲击力下仰在马上,但到了另一边双方都已经整理好姿势。无用多说,需要第四枪。白袍骑士在第四枪下,直接被冲击下马,赛场的老爷女眷都发出惊叹声,尤其是女眷。

    落马的白袍骑士挣扎着想起身,但无力做到,他的侍从快速向前将他架起,走出了赛场。

    加兰的枪更稳,白袍骑士早先已体力不支,或者他根本就是胳膊受伤。

    加兰手持长枪绕着赛场奔跑一圈,接受全场的祝福。在国王座位之下停下,揭开头盔,对向王座,“高庭的加兰提利尔,感激弥赛拉公主的青睐,你的花环让我勇气倍增!”他说完点头致意,风度翩翩,让在场的女士为他欢呼。小公主害羞得微笑。加兰提利尔潇洒甩马而去。

    下一场比赛是由詹姆兰尼斯特对战心宿城杭特伯爵的小儿子哈兰杭特。

    御林铁卫詹姆赢得极其漂亮,一轮长枪就将杭特击落下马。而杭特也没有勇气申请步战,在侍从帮助下离场。

    “弑君者!”国王在桌案上大声欢呼,不知道是赞叹他的勇武,还是嘲讽,但詹姆全程眼神都没有望向高台,径直走出赛场。

    今日的比武在在场观众高呼“劳勃国王”的时候结束。劳勃国王先策马离开,随后是他的卫队,然后是御前重臣,达官贵人。

    威尔大人要等所有人离场,而后监视工人将赛场重新清理干净,认真检查赛场已没有可能让人受伤的破碎木屑以及血迹异物。

    站在他旁边的是个陌生的金袍子,但他气势更足,并不是威尔这种小喽啰。

    “你小子今日收入如何?”这语气让人讨厌。

    “像主教的头发一样少,大人。”

    看他身上的铠甲,便知道他至少是卫队中的高级军官,威尔觉得最好不要惹这种人。

    “你看到哈德温的尸体了么?胸口有一个大洞的那个,他才是大人,巨龙门的守备队长哦。他本来能赢几十个金龙,可他不走运,被乌鸦的马杀了,呵,叼走了他的心脏。”

    “嗯,他为金袍子开创了新的死法,很了不起。”对方听到他话后笑了起来。

    “哈哈哈,没错。但显然不是最无辜的那个,他为了赢到金龙,给乌鸦的马喂药,没想到这马却把他自己给踩死了。”金袍子掏出了钱袋,反反复复数着剩下不多的银鹿,“你似乎不感兴趣?”

    是的,但说出口的却是其他的话,“大人您想说一定会说的。”

    “你觉得,这种事我怎么会知道的,对么?”金袍子收起钱包,笑看着威尔,威尔被这种笑容看得别扭,他一点也不想参与,所以没有回答。

    “我是他的一个手下。哈德温大人前几天偷偷告诉我,这次长枪比赛,他一定能够大赚一笔。我当然不信啦,但看他信心满满的样子,我就知道我们哈德温大人要做些黑手。于是我就派人,哈哈,实际就是我自己了,暗中跟着他,果然……后面的事情你就知道了,他确实成功了,也确实达到了目的。”

    “大人,他的死,难道?”威尔大人想要了解更多,也许这就是金袍子的秘密。

    “他的死被国王、被国王的重臣,被全城的老爷看在眼里,他的死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究竟干了什么?”他自言自语,仿佛在炫耀自己所知甚多,“他是林恩科布瑞爵士的亲戚,他们的母亲据说是亲姐妹,他自己的一个妹妹还嫁给了科布瑞爵士的堂弟。基于这层关系,所以他把主意放在了乌鸦身上,然后乌鸦取走了他的心,就像科布瑞的纹章那样取走的。”

    “科布瑞爵士没有获胜?”威尔更疑惑了。

    “科布瑞爵士当然没有。他的马失控,把自己的亲戚踩死了。”威尔还是十分疑惑。

    “一个人如果恶毒到通过伤害自己的亲人获利,神是不会放过他的。”金袍子对他咧嘴一笑,便走开了,“而获利的,则将是他的某个下属,比如我。”

    这不是当然的么?

    第二日威尔早早来到比武场,但等了很久也没有见到昨天的那个金袍子。科布瑞、哈德温,让他们都见鬼去吧。随后,新的金袍子出现在那个混蛋驻守的岗位。

    一如昨日,胖国王最后进入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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